非常評
  據報道,香港恆隆集團陳氏家族9月8日宣佈向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捐款3.5億美元,刷新哈佛自建校以來最大數額的單筆捐贈紀錄。而該學院也將以恆隆集團已故創始人陳曾熙的名字重新命名。該事件甫一曝出,就引髮網民熱議。
  國內高校缺乏捐贈吸引力
  潘石屹“越洋捐贈”,陳氏兄弟豪贈哈佛,都是中國富人,都是捐贈國外高校,也正因這些關鍵詞,它迅即引起熱議。而捐“內”還是捐“外”,這樣問題的提出,一方面說明我們的慈善文化還不夠成熟,仍有些偏隘;一方面也說明,我們國內的大學基金會工作難盡如人意。
  包含“狹隘”情節的慈善觀,不僅在社會公眾中存在,在《捐贈法》中亦有體現。2011年5月清華大學“真維斯樓”遭網絡吐槽為“賣身”,該樓之後也被迅速摘牌,映射的就是這種不成熟。從法律上講,現行的《捐贈法》中還明確提出“捐贈人出資新建的工程項目,捐贈人提出工程項目的名稱,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”。冠名捐贈是國外通行的一種捐贈方式,陳氏家族方面就表示,這筆捐款是為紀念自己的父親陳曾熙。試想,如果這筆錢是捐給國內高校,能冠名嗎?它很可能面臨各種質疑,還有複雜的行政審查。
  在慈善相對成熟的社會裡,公益組織應對捐款人承擔的責任包括:所有的善款用於幫助實現基金會的使命、獲得適當的表揚與認可、獲得基金會的審計報告、工作報告以及對捐款人隱私信息的保密等等承諾。而這一系列制度性的保障,在國內大學的基金會依然難以實現,究其錶面原因是國內大學基金會缺乏專業化的管理制度,深沉原因是國內大學基金會的理事會大多由大學現任行政領導擔任,是大學行政體系的附庸。所以,國內大學基金會如何讓自己轉變為一個教育類慈善公益組織,而不是大學校長支配的小金庫,至關重要。
  據哈佛相關方面介紹,陳氏家族承諾捐贈的3.5億美元,將用於幫助發現和推動應對全球流行病等方面的研究。這表明,陳氏家族不是捐錢給大學蓋大樓,而是用於前瞻性地解決人類社會發展面臨的挑戰。解決這樣的問題,需要的是持續多年的研究,也源於此,捐款使用的透明化就成了保障捐贈人捐贈目標實現的重要手段。而當下,國內高校的基金會善款使用,給社會的感覺還是用於蓋大樓、獎學獎教、學術交流與開會,而不是學術研究,這也是中國大學基金會亟須通過透明化運作來改變的。 □才讓多吉(公益人士)
  哈佛們擅長“公司化籌款”
  陳氏家族豪贈哈佛,引發一片唏噓。為什麼是哈佛,為什麼解囊如此慷慨……這些問題背後,牽涉到的也是美國大學怎麼“籌款”的命題。
  對美國私立大學而言,社會捐贈是其籌款的主要渠道。全美10所獲得捐款最多的大學中,9所為私立大學。為了生存,各私立大學往往會在籌款方面使出渾身解數。
  在美國,校董會、校長和教授共同承擔大學的治理責任。校董會是最高權力機構,實行公司化管理,主要通過籌措資金、批准學校預算及物色任命校長等途徑為學校的發展“掌舵”。公司化管理的好處在於能更專業地“斂錢”、更透明地“花錢”。像哈佛,擁有北美最古老的校董會,也是美洲現存最早的公司。
  在大學內,作為校董會資深成員的校長,籌資能力極為重要。學術事務的管理則主要由教授組成的學術評議會完成,在預算制定和具體開銷方面擁有相當大的發言權。如果教授們感覺意見未被尊重,還可聯合起來把校長“炒掉”。這種分工協作的資金運作模式,也保證讓捐款能通過學術活動實現特定的公益性目標。
  與母校“有感情”且事業有成的校友、院友們,則是重要的籌資對象。在激烈競爭下,有的學校不惜鼓勵跨學院募集,成立海外校友會,以專業團隊負責海外“金主”的勸募。此次陳氏集團給哈佛公共衛生學院的捐款,亦是循此途徑。
  同時,就像僧人往往托缽行腳接受佈施一樣,大學在接受捐款後對應的“禮數”也不可少。讓捐款人感到榮耀,才可能產生“大家一起捐”的示範效應。為動員校友們的積極性,美國大學一般都設有校友會及從校友中遴選產生的監察委員會,“巡視”和監督學校發展。對大筆捐款,冠名權和成為校董也是理所當然的。如哈佛大學最早就叫“新學院”,後來為感謝牧師約翰·哈佛的捐贈才改名為“哈佛學院”。
  當然,美國私立大學競相爭奪社會捐贈的背後,也有很多問題。在“精英治理”占統治地位的美國社會,名校校友間動輒相互扶持、提攜,對社會資源的隱形壟斷也如影隨形。這種負面效應值得警惕,也是國內高校借鑒“他山之石”時當納入考量範疇的“另一面”。 □史澤華(北外副教授)  (原標題:向獲“壕”捐的哈佛取取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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